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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审批消防控制设备维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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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发表于 2010-8-11 14: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0-8-11 19:15 编辑

物业管理处7月初报送了小区消防控制柜的维修项目,我认为防火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重庆29层建筑重大火灾由8楼引起迅速烧至屋顶,给天然居敲响了警钟,防火项目一般应放在首位处理切不可拖延,更不能在业委会里得不到及时审批而引起不良后果,我们负不起因此的天大责任,希望我们有轻重缓急的物管意识。我己电话通知管理处,印制一些防火宣传单,除公告栏贴外每季度发一次到每户信箱,警钟常敲。下面是维修项目报价,大家投票后请VIVIAN尽快批复物业维修:
1.消防电话系统的电话板卡损坏,拆件维修单价为700元、更换新件为2500元
2.回路卡损坏,拆件维修价为1200元、更换新件为3000元
3.OT303报火警8个,单价100元共800元
4.OT404智能烟感器10个,单价200元共2000元
更换零件总价:8300元(本人原来认为要求拆件维修,但时间长影响正常使用加上消防控制己运行8年,认为更换更为合适)
拳头 发表于 2010-8-11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数码老黄 发表于 2010-8-11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TIGER 发表于 2010-8-11 17: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VIVIAN 发表于 2010-8-12 01: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09: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理由如下——
1,费用名目还不清楚:如果是专项维修资金,必须业主大会才能通过;即使维修确有必要,我们也应当把物业公司的理由公告业主,简单些的话,就让物业公司派人再次上门去逐户征求意见。(特区物业条例里,明确规定了这个公共资金的使用流程)。
2,此前和Vivian商量过,物业公司平常的时候不维护好,那么高的维护费(审计报告里有),现在却借着要通过深圳消防检查为名要我们花钱。不能让以前他们打着电梯年检的名义让我们掏钱,有了钱却迟迟不修的情况再出现了。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09: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管理费支出中,有设备运行维护的支出,这种紧急维修的流程,是不是确属紧急的,由物业公司先修,随后征集业主大会事后的追认?
 楼主| 方方 发表于 2010-8-12 13: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狗不如
法律规定:住宅楼的供水、供电、消防、电梯、公共通道、公共楼梯、屋面等属于公共部分,公共部分的维修由本体维修资金支出。当然最佳方法是在小区服务费节余或其它收入开支,但目前我们小区尚无法做到,除非业委会能控制小区财务的收支,把节余部分用于公共维修,不足部分从本体维修资金支出,在我们还做不到的情况下,公共维修也不能久拖不修,如有什么差错发生物业公司会把全部责任推在业委会身上,这也是第三届业委会目前存在的缺点之一。我们只能先从广告收入支出而不足部分再从本维金支出,这是法律的规定,我们只要依法行事就行了。关于电梯曳引轮的更换,据悉8个曳引轮大部分己更换,因曳引轮磨损不会致电梯马上损坏停止运行,我们是发现有问题避免更大的损坏尽早更换,个别曳引轮因电梯公司维修任务忙延迟更换,确有不妥之处但没有影响这项工作的进行,己通知限期验收。本体维修资金使用门槛过高,只能先从广告收入开支,钱化在小区公共部分维修上,我认为只要公告及时业主也不会有意见,只要业委会委员是为业主及小区办好事不贪途私利,业主会看在眼里,我们也问心无愧了,我认为为业主多做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比自己的形象更实在,三年后我的业委会委员卸任后,如业主说这些人不贪私利,为小区做了一点有益的事,我将满足了!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3: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0-8-12 14:03 编辑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必怕管理处向我们推卸责任就不按法律规定办。这不是火烧眉毛的事情,我们可以发一个需要进行维修、进而需要进行书面业主大会表决的公告,授权管理处逐户上门征集业主意见。得到多数了,直接通知管理处可以开始工程招邀标。

另外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是具体的工程问题,我们是否能够让大家说不贪私利,不是看我们自己用心怎样,而是要从大家的角度、从我们当选前身为普通业主的角度来看:只有公开、透明、有监督、有制衡的规范运行,才能有大家公认业委会廉洁的可能。对此,我已经提了一个关于小区公共工程的流程规范的办法,小区工程,包括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广告费收入或者大额管理费的工程,都必须实行招标或者邀标,而且必须在过程中向业主公示,允许业主推荐公司或者参与监督。

这点做不到,我们的任何工程,哪怕立意很好,也可能由于物业公司的黑箱操作,或者我们自己的工作问题(例如大门改造投票前没有提前调查清楚三滚轧和挡闸的优劣,投票后选择了少数业主同意的三滚轧,虽然必要、我们问心无愧,但毕竟工作有遗憾),而难以面对普通业主对业委会黑箱操作的质疑。

尤其是现在,我们面临着是否续聘物业公司的重大问题,这类工程上可能招致物业公司或者一小撮业主反对的事情,就更要谨慎。我在此建议:没有处理好工程招标或者邀标的程序问题,我们就不能急着授权管理处直接花钱,更不用说授权他们花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广告费这种业主公共的钱。

我们应该直接给物业公司一个正式函件,写明由于法律规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因此要求物业公司首先对消防系统进行紧急必要的维修,是否大修,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交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简单想想,以前物业公司乱花钱,包括给钱业委会委员们每人一年非法发放1万多元的各种“补贴”,现在却来找我们哭穷,连8000多块的维修都想从专项维修资金里支出,这都是什么事啊。对此,我们当然应当坚决依法办事。同时要求他们履行好日常维护的责任、履行好物业公司必然具有的紧急维修的责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3: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们可以直接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工程招标规范的问题没有通过,而且依照法律,我这个少数派还占理(呵呵),因此恳请大家在这件事上,在讨论好工程招标程序的同时,向物业公司发函要求他们做好紧急维护工作,我们将依法将此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4: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还是觉得我们可以以消防紧急维修为名,直接授权管理处花钱,我想至少也要提前讨论好并公布工程招标流程规范,然后再发布这个业委会决定,并在业委会决定中加上工程招标按照已经公布的招标规范办理,防止可能的漏洞。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4: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个问题我也有疑问:八年后消防系统一定会坏而必须更换吗?我们明年有可能换物业公司,能不能今年只做好最基本的维修(平常每个报警器坏了都应该及时更换,就像一块瓷砖坏了必须及时换,不能按照沈湘军以前提的那样,几千块瓷砖坏了,堆到一起让我们批准用专项维修资金来修,当时我就驳斥他那样做荒唐,现在是不是还是这样呢?他们平常的维修责任哪里去了呢?),如果需要大换,等物业公司是否续聘的事情了结之后再做,应该更好。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4: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他们的具体报价1.消防电话系统的电话板卡损坏,可要求他们按照拆件维修单价700元先做紧急维修;回路卡损坏同样拆件(1200元),总价共两千元。

至于8个报火警的装置和10个烟感器(同样共两千元),应当明确这属于日常维护、必须及时更换的内容,不能累积起来等待一次性从专项维修资金里修理,业委会对管理处这种平常不修、累积起来报修的做法要严厉批评。
TIGER 发表于 2010-8-12 14: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体维修金的使用门槛太高,就拿这次门禁改造的事情来说,搞之前恐怕没人会料到会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我觉得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项目都通过开业主大会来决定,那样下来,一年要开很多次,业主也会反感或麻木,效率也低下。我个人建议,一些小项目,尽量从广告等其他收支中支取,一些大项目,也涉及业主可能会有比较多建议的,再召集业主大会。
TIGER 发表于 2010-8-12 14: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做这个业委会之前,我们都会认为凡事都要经过业主大会的通过才能进行,但是上台以来,大家应该都有感触,凡事都要召集书面业主大会还是很难,不现实,小区业主太多不关心的了,就连召集签名申请学位这个对所有人都有益的事情都如此麻木,更何况这些对本身利益影响不大的事情。也因为这个原因,现在大家也才都同意对于大门的设计方案,不再召集业主大会表决,只采用公示的方法。
 楼主| 方方 发表于 2010-8-12 14: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狗不如

我只想问一句话:消防控制柜是小区消防系统的自动控制,一旦万一发生火灾,住宅楼内送出的火警信号及烟感不能及时报警,消防栓及喷淋水泵没有及时启动,延误最隹灭火时机,如真的发生这一责任,请问谁敢拍胸脯说我来承担责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9: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狗不如

我只想问一句话:消防控制柜是小区消防系统的自动控制,一旦万一发生火灾,住宅楼内送出的 ...
方方 发表于 2010-8-12 14:28



     能不能只要求物业先按照检修的标准修复消防控制柜(共二千元),但是对于火警信号器等则要求他们必须随时更换、做好日常维护,不能拖着不修,累积起来瞄准着花本体维修资金?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2 1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有日常维护责任,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花费又必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我们现在走的路是“广告费”,但目前广告费我们是不是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我敢说,如果真的发生火灾,首先追究的一定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至于业委会,只要我们按照法律程序走,不会有什么问题。
当然,谁都不想我们小区发生火灾,因此,在目前工程问题非常敏感的情况下,通过业委会的决定,给物业公司两千元的额度,让他们从广告费中列支修理消防控制柜,也是一个比较折中的办法吧。
 楼主| 方方 发表于 2010-8-12 20: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狗不如

我本不想再争论这件事也想息事宁人,但我总觉得这一届业委会上任己几个月了,仍是以行外人出现而不是逐步融入行内,从我的专业出发不管是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方面,自从设计开始都是一切向消防倾斜,消防工作关系人命关天不能有半点的疏忽,涉及到消防的事是一般都放在首位处理,我在论坛上的消防报价单是昨天沈相军在我下班后约我看A栋屋面渗水处理过程给我的,其实物业己7月初报送了申请给了VIVIAN,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提出来,记得上次开会VIVIAN曾提了一下,我还说了消防的事要搞,如我们因此拖住不处理,或最近不幸出事,这责任必定是业委会无疑,因消防维修法律规定是本体维修基金支出范围,但我还是认为不管广告费有多少,审批了在广告费支出将由物业去处理,我们把这一责任将卸给了物业,我不明白为何我们要去揽这个责任。当我看了这个维修计划曾连打两次电话责问沈,为何不采用维修而报更换,之后我也觉得拆件送厂方维修有时间限制,也考虑区区一、二千元维修了三个月又出故障呢,反而得不偿失。还有想谈一下另一个行外话是前两次业委会开大门改造会,狗不如曾说上半年开支了下半年就不再开支了,这也是行外话,天然居是一个大型住宅区,各类设备运行了8年己很多进入磨损状态,还有外墙、屋面等公共部分,随时都有突发及其它故障发生,而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本体维修资金支出范围,任何人也不能说这么一个大小区下半年不支出了,我们唯一的就是能共管小区财务的收支,让小区的费用满足了小区维修之后,再动动本维金,但谈何容易啊!
这件事我只谈到此为止,希望这一届业委会尽快由外行融入内行,不要总以理论不切实际的做法磨嘴皮,如有言语得罪请谅!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8-13 11: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优先的事情我非常赞同,昨天下午我去我刚刚挂点的一个城中村网格里看了两个小时,消防隐患让我几乎感到坐在火山口上。

我说的肯定有不少行外话,下来关键的一点:我们得综合考虑行外行内意见,在法律与现实之间作出平衡,在认真做事和向公众负责作出平衡。

综合考虑,我感觉已经逐步了解了你的想法,例如为何不采用维修而报更换的原因,没有我这个外行从普通业主的角度的提问,也不知道管理处提出“维修了三个月又出故障”的问题(这点是否成立我认为应该听从你从行内角度作出的判断)。更换电话板卡和回路卡的钱,共五千元,我同意以业委会名义,要求管理处从广告费中列支。

在另一方面,报警器和烟感器维修共二千八百元,我认为不能集中报修,这属于管理费日常开支范围,应该坏一个修一个,集中报修只能为小区安全带来更大的隐患,因此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履行日常维护职责,从管理费中列支该项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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