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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选第四届业委会侯选人领表填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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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敏 发表于 2012-11-22 12: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报名参选第四届业委会侯选人领表填表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11-20 10:58 编辑

各位业主:
天然居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在莲花街道办及康欣社区工作站的指导下各项工作正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业委会选举的报名自11月8日开始将于11月23日结束。欢迎小区产权人业主及愿意义务为业主服务的朋友积极报名参选,己报名的业主请于11月20-22日晚上18时30分--20时到业委会办公室领取侯选人推荐表、侯选人简历表、候选人承诺书进行填表,其它事项请关注业委会的相关通告。
特此通告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送:康欣社区工作站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11-22 12: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觉得报名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直接打个电话给业委会,我们手头上有业主名册,根据名册核对是否业主即可。

但根据社区工作站要求,得填一个表格,表格上写着10人推荐(法律规定候选人由筹备组负责推荐,或由10名邻居推荐参选),既然社区工作站提了这个要求,大家配合也就是了。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11-22 12: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3-4-3)第九条  管委会委员实行差预选举。
管委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大会召集人推荐;十名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联名,也可以推荐候选人。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11-22 12: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17日发布)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五)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和候补委员候选人各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七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按照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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