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1:《天然居业委会关于小区工程监督的流程规范》 合同附件2:《天健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合同附件1: 《天然居业委会关于小区工程监督的流程规范》 一、为实现天然居小区工程(注:指需要动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广告及租金收入等公共资金进行的工程)的公开透明,达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科学分工与监督制衡,特制订本规范。 二、天然居工程实行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决策监督与物业公司具体操作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流程。 三、业委会对天然居工程招标或邀标进行监督,监督形式可为以下几种: 1、在工程招标或者邀标前,咨询相关公司、相关技术、相关市场行价并在小区网站公开发布; 2、在工程招标或邀标过程中随时监督物业公司具体工作情况; 3、除非委托专业公司招标的项目,小区工程均可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联名,至少提前3天公布开标时间、地点,召开业委会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公开进行开标; 四、除非委托专业公司招标,天然居工程招标、邀标以及工程财务支出等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 1、天然居工程均须公开实行招标或邀标,招标或邀标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作出决策后,除非委托专业公司招标,都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招标或邀标具体工作,招标或邀标均须向业主至少公示5天,接受业主推荐有资质的公司参与平等竞标; 2、招标或邀标应依法至少达到3家或3家以上公司参与竞标,才可以由物业公司提请业委会组织公开会议进行开标;若达不到3家公司竞标的规模,物业公司应延长公开招标或者邀标的时间,直至达到3家或3家以上公司竞标; 3、物业公司应要求所有参与竞标的公司密封报价以供最终统一开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联名提前3天向业主公开; 5、开标会议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联合派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由物业公司派出多数人员主导、业委会派出少数人员监督,双方共同决定中标单位。但若物业公司关联企业参与投标时,评标人员应由业委会派出多数人员主导、物业公司派出少数人员辅助定标; 6、天然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与广告租金等收入均实行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共管,须同时出具双方印鉴方可支出;物业公司应及时将当月业主所交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按照合同应当共管的广告租金等收入划入共管账户,接受业委会监督; 7、开标之后,工程若需从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由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从共管账户中支出; 8、工程合同的具体签署由物业公司根据业委会的书面授权文件进行,工程的监理由物业公司根据工程合同进行。 9、工程完工后验收环节须由业委会参与,经业委会书面同意、完备验收手续后才能竣工结算。 合同附件2:《天健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认真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做好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员工日常岗位培训工作,鼓励员工自学。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可结合小区实际设在监控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合同约定每三个月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 10、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1、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认真汇总分析业户意见,采取有效纠正措施整改不足,并跟踪整改结果,及时回访业主反馈整改信息。 12、适当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融洽管住关系,配合社区工作站开展的系列文化活动,引导积极健康的社区文化氛围。 (二)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及公共设施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本体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天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和小区公共设施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定期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儿童游乐场所设有温馨提示牌。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本体维修基金或公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保持正常运行,有故障及时修复。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危险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 1、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设岗值勤。 2、小区配有安全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6、与小区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排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防患于未然。 (五)保洁服务的监督 1、根据保洁需要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果壳箱或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天面、电梯厅、楼道墙地面、一层大堂、楼梯扶手、共用部位玻璃、路灯、楼道灯等公共部位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外包项目监管员严格做好清洁日检,对严重不符合项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每月考评保洁服务效果,记录齐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需取得水质化验合格证。 6、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按合同标准做好跟踪检查。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节假日适当摆花美化小区环境,营造节日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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